主页 > 情感 > “过年式离婚”悄然流行,看似荒诞,实则很公平,有助夫妻感情
同学秋梅跟老公是在东莞认识的,两个人都在东莞工作,而秋梅是广西人,老公是湖北人,两个人的老家可以说是天南地北,平时在东莞工作,两夫妻都和和睦睦的。
但是每年过年都不由得争吵,老公说湖北是老家,她嫁到他们老杨家就要回老杨家过年,但是过年只放假一个星期,去了湖北就很难能买到票回广西,开车也很累,折腾来折腾去,基本上过年秋梅都没有时间回娘家了。
要知道很多好吃的只有在过年才有,很多亲戚朋友只有在过年才能见,就这样去老公家过年过了三年,秋梅实在是受不了了,因为她很想念家乡的美食,很想念家里面的亲戚朋友,于是到第4年她就跟老公说:今年过年,一定要回我家过年,不回去就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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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公没有办法只好答应跟她一起回广西过年,但老公回到广西过年,语言不通,饮食也不习惯,各种不习惯,刚到了初三就嘟嘟囔囔说要回东莞了,秋梅不回去,他就自己先开车回去,后来秋梅没办法,只好先让老公回去,自己过几天再回。
而到了第5年,老公就说去年是回你家过年,今年回我们家了吧?秋梅却觉得回家过年一次更加不愿意去老公家过年了,于是两夫妻吵了一架后来就决定过年了各回各家,过年就当是离婚一样,老公回自己湖北老家过年,秋梅回自己广西老家过年。
回到家里面很多人都问秋梅是不是离婚了,怎么自己今年一个人回家过年?老公回老家的时候也是被家里面的亲戚朋友问,但两个人都是笑笑也没有解释,问多了,干脆开玩笑地说,是啊。否则也没有办法解释,为什么结了婚了还单独回家过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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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其实像秋梅和她老公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,因为现在很多外来务工者在北京,上海,广州,杭州等地方,他们可能是在工作的地方认识,然后在工作的地方定居。
但是夫妻俩的老家是天南地北各在一方,两家老家隔得比较远,过年的时候只能回一家老家,但为了公平起见,干脆就过年的时候两夫妻各回各家,暂时分居就像离婚一样,但这样的“过年式离婚”,看似是很荒诞的。
毕竟在很多人看来,结了婚之后就是一家人回老家,这个重要的春节更是要一家团聚,平时两夫妻分开还好,过年一定要是在一起的,所以过年不一起回家,人家还以为是离婚了。
但其实这种“过年式的离婚”看似很荒诞,其实也很公平,毕竟大家都是在外面拼搏的,不习惯在老家,无论是语言、饮食各方面都不习惯,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待上几天,会让人很不舒服。过年本来是放松的,希望舒服一点的,吃美食找朋友玩,但是如果去对方的老家过,就像一个闯入者,语言不通,饮食习惯不一样,就会很不舒适。
所以过年式离婚,如果两夫妻都认可,其实这样的方式还真的很不错,特别是适用于平时很少回老家,两个人都在外面打拼的,没有孩子的话,这样的方式就比较合适。
但如果有了孩子,其实更加建议多回爷爷奶奶家,毕竟孩子是跟爸爸姓的,爸爸也是有宗主的,我们还要考虑到从小给孩子灌输宗主的意识,这对于孩子以后有归属感会更好一些,会让孩子心理上更安定一些,更安稳一些。
当然也可以考虑过年回外婆家,但是清明的时候回到爷爷奶奶家去给祖宗扫墓,你觉得这种过年式离婚合适吗?